2017年贵州审计师考后复核有关事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4
中根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2017年贵州审计师考试报名通知”,考后复核有关事项如下: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审计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0851-86615131),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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