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专业知识》辅导资料: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18
中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
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分为: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及抽查法。(提供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内容)
一、顺查法
审计的取证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一致的方法。
优点:审计过程全面细致,审计质量较高。方法简单,所以易于掌握。
缺点:不突出重点,工作量大,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适用范围:于业务规模较小、会计资料较少、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
二、逆查法
逆查法是指审计取证的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反的方法。
优点:在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明确主攻方向,因而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缺点:由于运用逆查法一般不需详细审查,因此可能遗漏重要错弊事项。此外,在技术上逆查法比顺查法要复杂,掌握起来难度比较大。
适用范围:业务规模较大,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的被审计单位。
三、详查法
详查法是指对被审计的某类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的全部内容毫无遗漏地进行全面详细审查的方法。
四、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推断总体状况的方法。
抽查法可以分为统计抽样法和非统计抽样法(详见第八章)。
抽查法不同于局部审计。局部审计不一定采用抽查法。
优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省审计资源,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缺点:以部分资料的检查结果去推断总体的状况,因而有可能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于那些发生频率不高的错弊行为,该方法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抽查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凡对规模较大、经济业务多、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的单位进行审计,都可运用抽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