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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的基本内涵(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5-11

  知识点: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一章第一节(法律的基本内涵)内容

  2020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四部分 法 律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律的基本内涵

  知识点:法的含义和本质特征

  1.法的定义

  (1)法(广义的法律):是反映由—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2.法的本质特征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制定(如:成文法)或认可(如:习惯法);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

  (3)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5)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知识点: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价值

  1.法律价值——法对于满足个人、群体、社会需要的积极意义

  (1)目的价值: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促进哪些值得期冀或美好的东西,如“法律的重要价值是保护人权”;

  (2)形式价值: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比如法律应当逻辑严谨、明确易懂、相对稳定;

  (3)法律本身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例题·多项选择题】

  国家创制法的方式包括:

  A.制定

  B.公告

  C.审议

  D.认可

  E.判决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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