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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精华:承兑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22

  中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精华: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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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兑的特殊:商业汇票的特色

  2.提示承兑期限:

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出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注意】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承兑期间: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4.部分承兑或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作为汇票承兑人,便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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