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精华:合并与分立、清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7-19
中中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精华:合并与分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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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分立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清算程序: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解散原因:注意人民法院根据公司股东的请求裁决解散公司(10%以上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