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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知识点:国有资产管理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21

  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指对全部或部分占用国有资产单位的产权、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依法划分归属国家享有的资产所有权和企业享有的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

  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标准

  1.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股份制企业

  (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界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此外,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关注: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作出报告。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简称“《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占有、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财政部统一印制。

  【例题1·单选题】(2007年试题)各级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是:

  A.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C.财政部门

  D.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评估的概念

  国有资产评估----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按照一定的评估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三)国有资产评估的项目管理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

  2.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3.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

  三、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概念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方式

  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1.内部审议。

  2.清产核资、审计与资产评估。

  3.披露转让信息。

  4.提出受让条件,审查受让方条件。

  5.确定转让方式。

  6.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7.转让价款支付与转让收益处置。

  8.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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