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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会计重点考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8

  第二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

  一、会计主体

  1.作用:规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

  2.会计主体≠法律主体: 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往往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1)法人能独立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以法人必为会计主体。

  (2)企业集团、内部的部门不是法律主体,但是可以是会计主体。

  二、持续经营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不断继续下去,它是相对于停业清算而言的。——并非企业一定不会出现破产、清算等。

  三、会计分期

  1.定义: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一定的期间,作为会计结账、编制报表的时间间隔。

  2.会计期间:年度、中期(半年、季度、月度)

  四、货币计量

  1.货币计量必须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主要),并以币值相对稳定为条件。

  2.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一般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权责发生制

  企业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和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了,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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