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审计师考试《企业财务会计》章节重点:应交税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7
中第四节 应交税费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额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分析】印花税通过库存现金、耕地占用税通过银行存款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销售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
(二)明细科目
(三)一般纳税人
1.进项税额
(1)可以抵扣
以票抵税 |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计算抵税 |
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
(2)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
外购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不得抵扣进项;若进入企业时先予抵扣的(即先计入进项税额的),现在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等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项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推导: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
(2)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②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③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委托代销、受托代销、自产、委托加工一定视同销售;外购要分对内对外,对外才视同销售,对内要进项转出
【注意】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当月同类→最近同类→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混合销售与兼营
兼营 |
既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又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
1.分别核算 |
混合销售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
看主业: |
3.出口退税
出口部分的销项税额不交,退的是买进该货物缴纳的进项税额。
退税额往往和进项税率不等,所以这部分企业不得不自行承担,计入成本;其余部分抵了内销交的增值税。
4.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1)企业交纳本月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多交的部分,月末应当结转出来: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对于未交的部分,月末也应当转出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交纳增值税
(1)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本月交纳上期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0元,并预缴8月份增值税70 000元,合计72 000元。
(三)小规模纳税人
1.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入成本。
2.科目: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购进:
借:原材料【含税价】
贷:银行存款
4.销售: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
1.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应交营业税
(1)提供劳务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出售无形资产——去向:营业外收支
借:银行存款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注意】营业税不都是走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3.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基数是增、消、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4.应交资源税
(1)销售应税产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
(3)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5.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7.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8.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总结】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9.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源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