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郭某、刘某拟共同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张某为了自己的利益
单项选择题 张某、郭某、刘某拟共同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张某为了自己的利益,以A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王某签订了一份金额为50万元的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下列关于合同承担方式正确的是()
A.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B.张某承担合同责任
C.由张某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承担主要合同责任,张某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如果合同相对人不知道发起人是为了自己利益而订立合同,即为善意,则仍应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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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