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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版单位现行的审稿制度是《三审责任制》,简称三审
来源 :焚题库 2021-08-03
中我国出版单位现行的审稿制度是《三审责任制》,简称三审,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根据1997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初审时既要从大处着眼,抽样审读稿件内容,对其质量作出全面评估,又要从细处入手,进行加工整理。复审由正、副编审担任,除了对初审意见表明态度外,还要注意发现初审可能遗漏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终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或总编辑(副总编辑)担任,也可由社长或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全权负责。在出版社缺少相应专业的编辑人员时(如衲米材料专业),可以请外审人员负责复审或终审。
参考答案:(1)[《三审责任制》]应改为[“三审责任制”]或[三审责任制]。
(2)“三审”应改为“三审制”。
(3)[担任。”]应改为[担任”。]。
(4)“抽样”应改为“全面”。
(5)初审时不能进行加工整理,应删除“,又要从细处入手,进行加工整理”。
(6)“复审由正、副编审担任”应改为“复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
(7)“全权负责”应改为“担任”。
(8)要补充说明“其审稿意见须经社长或总编辑审核”。
(9)“衲米”应改为“纳米”。
(10)括注位置应在“相应专业”后。
(11)外审人员不能负责任何一个审级,可将“负责复审或终审”改为“帮助审稿,提出意见”。
答案解析:
涉及考点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考试大纲(2020)
第二章 图书编辑
第二节 编辑加工整理及审定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