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厂(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订立某工业厂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来源 :焚题库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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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1.对上述事件的索赔判定如下: (1)事件1中,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理由: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2)事件2中,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理由:场外停水、停电造成的人员窝工是不可预见的客观条件。 (3)事件3中,乙方可提出索赔要求。理由: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50m,超过了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10%。 (4)事件4中,乙方不应提出索赔要求。理由: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5)事件5中,乙方可提出索赔要求。理由: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2.工期索赔天数具体计算如下: (1)事件1中,工作D总时差为8天,推迟2天,尚有总时差6天,不影响工期,因此可索赔工期0天。 (2)事件2中,8月21日至22日停工,工期延长,可索赔工期2天。 (3)事件3中,因E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350-300)÷(300÷6)=1(天)。 (4)事件5中,因G为关键工作,在此之前增加K,则K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期1天。总计索赔工期=0+2+1+1=4(天)。 3.费用索赔总额的计算: (1)事件1:应索赔费用=12×6+25×5×(1+20%)=222(元)。 (2)事件2:人工费=12×16=192(元);机械费=50×2=100(元)。 (3)事件5:人工费=25×10=250(元);机械费=400×1=400(元);综合收费=250×80%=200(元)。合计费用索赔总额为:229+192+100+250+200+400=13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