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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来源 :焚题库 2020-05-22

单项选择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0月1日甲公司(主要责任人)与乙公司(代理人)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5万元,每件成本为3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每件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每季末结算一次;当日发出商品。2019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表明控制权已转移),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80件,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收到货款。甲公司该项销售业务对账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中,不正确的是()。

A.增加营业利润160万元

B.增加营业成本240万元

C.增加营业收入400万元

D.减少存货240万元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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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甲公司在收到代销清单时表明控制权转移,此时才能确认收入。甲公司该项销售业务对营业利润项目的影响=销售收入80x5-销售成本80x3-销售费用80x5x5%=140(万元)。

相关知识:第二节 收入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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