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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甲公司拟申请发行6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来源 :焚题库 2021-07-08
中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E.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Ⅰ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1条第3项,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所以Ⅰ项情形构成障碍。Ⅱ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项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1期末净资产额的40%。则该公司本次最多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40%-12000=800(万元)。即Ⅱ项情形构成障碍。Ⅲ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4条第1项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则Ⅲ项情形不构成障碍。Ⅳ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20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1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所以Ⅳ项情形构成障碍。
相关知识:第三节 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