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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

来源 :焚题库 2021-07-08

单项选择题 【2021年真题】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对收购人或其控股股东的()给予警告,并处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Ⅰ、法定代表人;Ⅱ、稽核部门负责人;Ⅲ、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Ⅳ、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A.Ⅱ、Ⅲ

B.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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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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