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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来源 :焚题库 2018-09-04

问答题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参考答案: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当是除行政侵权赔偿诉讼之外的,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裁决民事纠纷或者在行政行为中包含民事内容而形成的诉讼。具体包括两大类:(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与他人之间的权属纠纷所作的裁决,诉诸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裁决并要求人民法院重新确定权属的;(2)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与他人有关损害赔偿裁决或处理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裁决或处理决定,并重新对损害赔偿问题作出裁决。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裁决而未同时要求人民法院重新确认民事关系的,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只有同时提出,既撤销行政行为,又同时重新确认民事关系的,才是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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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参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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