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
来源 :焚题库 2019-05-30
中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谁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乙两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也予以结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约定的货物交付地点为乙公司所在地,因此货物运抵交付地点之后交付给乙公司后毁损、灭失的风险才转移,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