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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

来源 :焚题库 2019-09-05

简答题 某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
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
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
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
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工资4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0万元、职工
教育经费330万元。
(4)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
(5)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
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6)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儿童捐赠800万元用于援建希望小学。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6)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公司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1)广告费支出计算基数=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限额=50000x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2=350×6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工会经费可扣除数额=4000×2%=8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福利费可扣除数额=4000×14%=56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教育经费扣除数额=4000×8%=32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0+60+10=100(万元)
(4)研发费用可加计75%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0万元。
(5)财政补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向民政部门捐赠可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
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0+500+140+100-1500-100+80)×15%=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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