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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多年同窗,他们一起买了一套住房。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论述,()是正确的

来源 :焚题库 2020-10-14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为多年同窗,他们一起买了一套住房。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论述,()是正确的。

A.如果没有约定,甲、乙对于房屋是共同共有关系

B.该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C.甲要出让其在房屋中的份额,但未通知乙,而且无法确定乙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乙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甲的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

D.如果乙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认定甲的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法律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确的共有关系,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之外,均视为按份共,故选项A错。不论是按份共有人还是共同共有人,因共有的财产对外造成损失的,均应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关系的,故选项B错。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只能向侵害人请求侵权性质的损害赔偿救济,不能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故选项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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