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导航

张某原为A公司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师,2011年5月离职与他人共同投资创办B公司

来源 :焚题库 2018-04-27

单项选择题 张某原为A公司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师,2011年5月离职与他人共同投资创办B公司,并于2012年3月开发完成一项当初在A公司初步设计的计算机软件。根据规定,该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成果归( )所有。

A.张某

B.A公司

C.B公司

D.张某和A公司

正确答案:B

查看试题解析 进入焚题库

相关知识:一、合同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律制度 

 

分享到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