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公民李军在韩国取得演讲收入5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在韩国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
单项选择题 2014年中国公民李军在韩国取得演讲收入5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在韩国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李军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550
B.1000
C.1500
D.25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20%-6500-3000=2500(元)
登录查看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