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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于2016年12月签订,约定的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7年1月开工

来源 :焚题库 2019-11-26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于2016年12月签订,约定的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7年1月开工。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要求编制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如图4-1所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各工作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相等。各工作的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见表4-1。工作D、E、F的实际工作持续时间与计划工作持续时间相同。
合同约定,混凝土结构综合单价为1000元/立方米,按月结算,结算价按项目所在地混凝土结构工程价格指数进行调整。项目实施期间各月的混凝土结构工程价格指数见表4-2。施工期间,由于建设单位原因使工作H的实际开始时间比计划开始时间推迟1个月,并由于工作H工程量的增加使该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了1个月。


【问题】
1.请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计算每月和累计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并简要写出其步骤。计算结果填入表4-3中。

2.计算工作H各月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3.计量混凝土结构工程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将计算结果填入表4-3中。
4.列式计算8月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用投资额表示)。

参考答案:

1.各工作计划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后,除以该工作持续时间,得到各工作每月拟完工程计划投资额;再将时标网络计划中各工作分别按月纵向汇总得到每月拟完工程计划投资额;然后逐月累加得到各月累计拟完工程计划投资额。计算结果见本案例第3问答案中的投资数据表。
2.工作H在6~9月份每月完成工程量为5000/4=1250(m3)。
(1)工作H在6~9月份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均为1250×1000/10000=125(万元)。
(2)工作H已完工程实际投资:
6月份:125×110/100=137.5(万元)。
7月份:125×120/100=150.0(万元)。
8月份:125×110/100=137.5(万元)。
9月份:125×110/100=137.5(万元)。
3.计算混凝土结构工程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和已完工程实际投资,计算结果见投资数据表。

4.8月末的投资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4775-5337=-562(万元),投资超支562万元。
8月末的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4775-4900=-125(万元),进度拖后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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