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和丁为保证人。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来源 :焚题库 2021-09-07
中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和丁为保证人。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必须先要求甲偿还债务
B.乙有权直接要求丙和丁偿还债务
C.丙和丁各承担5万元的保证责任
D.丙和丁对10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丙和丁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担保。《民法典》第68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的责任是较重的。在设立保证时,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就保证方式加以约定,如果保证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乙有权直接要求丙和丁偿还债务,丙和丁对10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四、合同的担保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