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6年8月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
来源 :焚题库 2021-03-09
中单项选择题 2010年4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6年8月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张某续签。已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张某月平均工资5000元,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500元。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的下列公式中,正确的是()。
A.4500×6=27000(元)
B.4500×7=31500(元)
C.5000×5.5=27500(元)
D.5000×6.5=3250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1)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本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6年零4个月,工作年限应为6.5年。
(2)计算方法:张某的工资(5000元)未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500元)的3倍,正常计算即可,即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6.5×5000=32500(元)。
相关知识: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