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吉林省长春市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5月取得销售收入32960元
单项选择题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吉林省长春市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5月取得销售收入32960元;直接从农户购入农产品,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为64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
A.480
B.320
C.872.6
D.960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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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吉林省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32960÷(1+3%)×1%=320(元)。
相关知识: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