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欠乙材料供应商材料款3万元,约定2012年4月1日
单项选择题 甲建筑公司欠乙材料供应商材料款3万元,约定2012年4月1日还款。但到2012年5月1日,甲仍未还钱。2012年6月3日乙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
A.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B.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C.引起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故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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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2Z208020 民事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