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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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 :焚题库 2018-07-06

问答题【案例】
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4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岗位辅导班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职业资格登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代为受理,其他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受理。登记部门应在受理后30日内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手续。
已按规定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无需办理续展登记。职业资格续展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申请表、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
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为推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能力强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规定。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二)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职自学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鼓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在职自学时间可实际充作继续教育时间。
【思考练习】
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参考答案:

(1)“4”应为“3”。
(2)“岗位辅导班”应为“继续教育”。
(3)“证书复印件”应为“证书原件”。
(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代为”应为“新闻出版总署”。
(5)“30”应为“20”。
(6)“原件”应为“复印件”。
(7)“体系化”应为“制度化”。
(8)“高素质、能力强”应为“高素质”。
(9)“提高水平”应为“提高能力”。
(10)“实际充作”应为“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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