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来源 :焚题库 2021-09-02
中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事项](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如果高级经理负责项目的业务收入连续三年排名前五位,则具有晋升合伙人的资格。
(2)针对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事务所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情况应当进行周期性复核,每三年至少复核一次。
(3)事务所明确要求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项目,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项目合伙人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最近三年综合业绩考核后20%的项目合伙人。
(4)针对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要求在审计报告签发前,应当经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5)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要求,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其他人员无需定期进行业绩评价。
(6)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公众利益实体甲公司2011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在2016年至2019年未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之后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甲公司2020年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遵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事项](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如果高级经理负责项目的业务收入连续三年排名前五位,则具有晋升合伙人的资格。
(2)针对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事务所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情况应当进行周期性复核,每三年至少复核一次。
(3)事务所明确要求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项目,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项目合伙人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最近三年综合业绩考核后20%的项目合伙人。
(4)针对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要求在审计报告签发前,应当经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5)会计师事务所明确要求,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其他人员无需定期进行业绩评价。
(6)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公众利益实体甲公司2011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在2016年至2019年未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之后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甲公司2020年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遵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不恰当。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晋升机制,不得以承接和执行业务的收入或利润作为晋升合伙人的首要指标。
(2)不恰当。事务所应当每年对轮换情况实施复核。
(3)不恰当。应当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
(4)不恰当。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5)不恰当。除了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外,还应对特定方面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以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定期业绩评价。
(6)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在5年冷却期后才能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