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单项选择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 监管谈话 Ⅱ 责令改正 Ⅲ 出具警示函 Ⅳ 刑事拘留 Ⅴ 更换主办人
A.Ⅰ、Ⅱ
B.Ⅲ、V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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