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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著作权的角度来看,在本案中谁有权起诉侵权者?
来源 :焚题库 2018-03-01
中问答题【2015年真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入,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需计算后回答的问题须列出算式;每个问题计算过程中的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小数保留2位。)《××辞典》编纂委员会依法享有该辞典的著作权。甲出版社经《××辞典》编纂委员会授权,获得该辞典的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专有出版权。甲出版社完成了该辞典稿件的审稿、编辑加工整理及装帧设计工作,将原稿交丙图文排版公司排版,经精心校对后,委托丁印刷厂印刷。甲出版社又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戊软件公司将之制作成电子书。《××辞典》出版后,因其质量优秀而在图书市场上享有盛誉,但也不断遭到侵权。由王武主编、乙出版社出版的《××大典》,影印盗用了作为《××辞典》组成部分的《中国历史纪年表》和《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这两个表格的版心规格相同,均为每面排60行,每行55个字。《中国历史纪年表》共有61面,末面有36行空白。《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共1面,末尾有25行空白。个体书商李肆看到《××辞典》十分热销,便盗版印制3000部,定价480元,以55%的发行折扣率进行非法批销,共销售2000部,其印制、发行该书的各项成本为25万元。相关权利人得知这些侵权情况后,于2013年10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定:王武和乙出版社的行为属于剽窃和侵犯版式设计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肆的行为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其作品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侵权行为,且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须承担刑事责任。王武和乙出版社向权利人赔偿损失的数额,按一次性稿酬的方式计算,标准为400元/千字(即国家版权局所定标准上限的4倍);对李肆的量刑,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执行。问题一:从保护著作权的角度来看,在本案中谁有权起诉侵权者?请作选择回答。 A.《××辞典》编纂委员会 B.丙图文排版公司 C.甲出版社 D.丁印刷厂 E.戊软件公司问题二:请简要说明对问题一所作回答的理由。问题三:王武和乙出版社应向权利人赔偿多少元?问题四:李肆盗版印制发行《××辞典》获得的销售实洋总额为多少元?违法所得利润多少元?问题五:李肆应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参考答案:
问题一:答:有权起诉侵权者的是AC。问题二:答:因为《××辞典》编纂委员会对该辞典享有著作权,甲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和相应的版式设计权,故选择AC。问题三:答:王武和乙出版社应向权利人赔偿80800元。具体计算如下: (1)应付酬字数=每行字数×(每面行数×页面数-空白行)=55×(60×61-36+60×1-25)÷1000=201.245(千字),应按202千字计。 (2)基本稿酬=稿酬标准×千字数=400×202=80800(元)。问题四:答:李肆盗版印制发行获得的销售实洋总额为528000元,违法所得利润为278000元。具体计算如下:销售实洋总额=销售码洋×发行折扣率=480×2000×55%=528000(元);违法所得利润=销售实洋总额-总成本=528000-250000=278000(元)。问题五:答: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李肆违法所得数额为27.8万元,超过15万元,故应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