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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

来源 :焚题库 2018-12-03

单项选择题 【2017年真题】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目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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