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来源 :焚题库 2019-10-18
中简答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2013年1月5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至2013年9月30日尚未收到上述货款,A公司对此项债权已计提50万元坏账准备。 2013年9月30日,B公司鉴于财务困难,提出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和设备一台抵偿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B公司的上述偿债方案。用于抵偿债务的产品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如下: (1)B公司为该批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 (2)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账面原价为190万元,至2013年9月30日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100万元。B公司清理设备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 A公司已于2013年10月收到B公司用于偿还债务的上述产品和设备。A公司收到的上述产品作为存货处理,收到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要求: (1)编制A公司2013年上述债务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B公司2013年上述债务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A公司应编制以下分录:借:库存商品 200 固定资产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34+100×17%) 坏账准备 50 营业外支出 67 贷:应收账款 468 (2)B公司应编制以下分录:借:固定资产清理 90 累计折旧 100 贷:固定资产 19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银行存款 1 借:应付账款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固定资产清理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17 借:固定资产清理 9(100-91)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9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