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航

背景资料:某工程共15层,采用框架结构,由于技术难度大

来源 :焚题库 2019-08-06

简答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共15层,采用框架结构,由于技术难度大,业主采用邀请招标,择优选择了其中一家作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合同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
1.2003年5月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地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2.2003年8月份,恰逢连降7天罕见大雨,造成窝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3.2004年2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施工单位对基坑工程的部分保证项目进行了检查。
除第2项外,其他工序时间的延误未超过工作的总时差。

问题:
1.(1)简述索赔成立的条件。
2.(2)施工单位对事件事件2、事件3可否索赔?为什么?
3.(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4.(4)事件4的做法是否正确,基坑工程的保证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1.(1)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

2.(2)事件1,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不成立,该工作属于承包商自己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但工期应予以顺延。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所以费用索赔成立;又因为该工作的时间延误未超过工作的总时差,不会影响工期,所以工期不予延长。

3.(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中扣取。

4.(4)做法错误,保证项目应该全数检查。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查看试题解析 进入焚题库

分享到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