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后,与建设单位按照
来源 :焚题库 2020-06-05
中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的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指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出变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
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分或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详见下表:
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
问题:
1.在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估价申请报送及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错误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验收组织错误,本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由谁来组织?施工单位哪些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谁进行组织?
3.分别计算清单项A、清单项B的结算总价(单位:元)。
4.分别指出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正确的移交程序。
参考答案:1.设计变更估价申请报送及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错误一;专业分包单位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的第10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
正确做法:应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专业分包单位向总包提出)变更估价申请。
错误二;建设单位以未审批为由予以扣除;
正确做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错误三:变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进行支付;
正确做法: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2.竣工预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
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参加的人员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关于工程验收的试题,主要考核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以及参加人员等知识点。
3.(1)子项A:
不调价部分=5080×1.05=5334m3,
调价部分=5594-5334=260m3
结算总价=5334×452+260×452×(1-5%)=2522612元
(2)子项B:
调价部分=8205m2
结算总价=8205×140×(1+5%)=1206135元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关于工程价款调整方面的试题,主要考核各子项工程量变化幅度超限后工程价款如何调整。
4.(1)总承包单位工程资料移交程序:总承包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移交档案馆;
(2)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移交程序:分包单位移交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移交档案馆;
(3)监理单位工程资料移交程序:监理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移交档案馆。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关于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方面的试题,主要考核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移交的程序。
答案解析:1.这是一道关于合同价款调整方面的试题,主要考核设计变更估价程序及设计变更价款支付等知识点。
背景资料中明确,甲乙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O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也就是说变更估价的程序按照示范文本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0.4.2条中,对变更估价的程序规定如下;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d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d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d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另外,背景资料的描述中,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在现实的工程实践中,很多项目都是这样在执行,但该做法并不正确。
随着工程体量的加大以及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发展,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的现象十分普遍。在专业分包管理工作中,总承包单位不能存在类似问题中“以包代管”的做法,而是应将专业分包各项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总包管理的职责,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相应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承担自身的各项管理责任。
既然是分包商,也就是说只与总承包单位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不可能有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任何分包合同范围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现场验收、工程计价等活动,均需总承包单位审批和核验后,再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审批及验收申请,分包不得与监理发生任何工作方面的直接联系。
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6.0.5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关于竣工预验收参加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条文说明的第6.0.5条中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参加,其他各单位人员可不参加。
关于竣工验收的组织,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6.0.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首先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工程价款调整的幅度是多少,然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调整合同价款。
之所以对同一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调整有两种方式,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避免因为部分工程清单量的调整,造成有些费用忽高忽低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一些与工程施工联系不是十分紧密的费用,例如企业管理费。
这种调整分两种情况:
(1)工程量增加
当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合同约定,价款调整只针对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部分。在本题中,即只调整原工程量5080×(1+5%)=5334m3以外的部分。
工程量增多的超出部分,其价格通常按合同约定往下调整。
(2)工程量减少
当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的价款均需调整。
工程量减少后,其价格通常按合同约定往上调整。
4.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第3.0.4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第3.0.6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