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与甲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受托加工A类卷烟100箱(标准箱)
来源 :焚题库 2019-08-26
中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受托加工A类卷烟100箱(标准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18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税额0,85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作原材料,支付货价50万元,支付自己采购代理人的购货佣金3万元,支付进口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1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运输费用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卷烟领用进口烟丝的80%。
(3)销售B类卷烟25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关税税率为6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A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B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36%,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150元/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该卷烟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该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5+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32,68(万元)
2,保险费=(50+1)×3‰=0,153(万元)关税=(50+1+0,153)×60%=30,69(万元)
进口烟丝应缴纳消费税=(50+1+0,153+30,69)÷(1-30%)×30%=35,08(万元)
3,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150×36%+250×150÷10000-35,08×80%=29,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