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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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医嘱时,不妥的一项是

来源 :题库 2022-08-22

单选题执行医嘱时,不妥的一项是

A.护士执行医嘱后签全名

B.临时医嘱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次

C.医嘱必须有医师签名

D.临时备用医嘱过时未执行,则由医师注明“取消”

E.执行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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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医嘱必须有医师签名,护士执行后必需签全名,医嘱执行过程必须认真查对;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般仅执行一次;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自动失效,由护士在该医嘱后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因此,选项D的叙述不正确。

涉及考点

护士资格证考试大纲

第一章、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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