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韧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
来源 :焚题库 2019-11-20
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背景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验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背景二: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背景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浇筑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分贝。
【问题】
1.根据背景材料指出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哪几项?
2.事件二中,焊缝产生夹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3.事件三中,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本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应报告哪些内容?
4.写出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参考答案:
1.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还有:深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玻璃幕墙;内爬式塔吊;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
2.原因:焊接材料质量不好、焊接电流太小、焊接速度太快、熔渣密度太大、阻碍熔渣上浮、多层焊接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
处理方法:铲除夹渣处焊缝金属,重新进行补焊。
3.较大事故。
(1)错误做法: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报告。正确做法: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上报。
错误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正确做法:应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正确做法:①及时补办夜间施工许可证。②进行施工现场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到最小范围。③对产生的噪声影响,应将作业方式、噪声、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告附近居民,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或与附近的居委会沟通,尽量消除居民们对施工现场的不利影响。④该施工夜间噪声值为60dB,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结构施工噪声场界限值,该结构施工应将夜间噪声值控制在55dB以内。
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措施:①施工现场光源采用遮光挡板,光源朝向施工作业面;②电焊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弧光外泄。
【解析】
1.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单独鳊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①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③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④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⑤拆除、爆破工程。⑥其他: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固体夹杂有夹渣和夹钨两种缺陷。产生夹渣的主要原因是焊接材料质量不好、焊接电流太小、焊接速度太快、熔渣密度太大、阻碍熔渣上浮、多层焊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其处理方法是铲除夹渣处的焊缝金属,然后焊补。产生夹钨的主要原因是氩弧焊时钨极与熔池金属接触,其处理方法是挖去夹钨处缺陷金属,重新焊补。
3.按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把事故分为如下几个等级: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属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③事故的初步原因;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①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②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③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下表所示。
相关知识:1A420060项目施工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