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器设备生产企业2018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19-10-14
中某机器设备生产企业2018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8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0万元,可以扣除的相关税金及附加32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30万元,投资收益115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500万元(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含向本企业安置的10名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36万元。
(2)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2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4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22.5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为200万元。发生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
(4)取得经国务院批准、所在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财政厅文件具体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种设备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能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5)实际发生研究开发经费200万元,由于研发失败,已将200万元据实计入管理费用。
(6)取得股息300万元,其中含来自境内4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200万元(非上市居民企业);来自海外100%持股子公司的股息100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海外子公司已在所在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海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及税收抵免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分别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当年抵免限额。
(7)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
(1)业务(1)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支出2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210=10(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 2%=30(万元),实际拨缴24万元,准予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调整。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8%=120(万元),实际发生122.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2.5-120=2.5(万元)业务(2)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5=12.5(万元)。
(3)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800)× 15%=1170(万元),实际发生5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广告费扣除额200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应纳税调减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0=(6000+1800)×5%0=39(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3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39=41(万元)
业务(3)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0-41=159(万元)。
(4)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200×75%=150(万元)
业务(5)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
(6)业务(6)应调减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这是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还要调减境外所得100万元,这是因为按照所得税申报表,境外所得先要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调出。境外已纳所得税款总额=100÷(1-20%)×20%=25(万元)
当年抵免限额=100÷(1-20%)×25%=31.25(万元)。
(7)先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境内所得税,再考虑境外所得的补税。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0+1800+800-3500-500-600-320-900-700-30+1150-36+12.5-159-150-100-300=2467.50(万元)
该企业201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467.50×25%+(31.25-25)=623.13(万元)。
相关知识:四、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