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判断题 【2013年真题】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担保法》规定医院、学校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规定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并且,提供保证的医院、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还要就提供保证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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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二节 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