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
来源 :焚题库 2019-10-12
中甲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
(1)审计项目组成员B因在业务执行的过程中与甲公司合作愉快,且能力较佳,甲公司欲聘请B为财务总监。
(2)ABC会计师事务所应甲公司要求为其提供评估服务,以帮助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评估的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
(3)项目组成员C为甲公司计算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甲公司会计根据计算结果编制了会计分录,该会计分录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
(4)甲公司将一项法律服务业务委托给ABC会计师事务所,为避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非审计项目组成员D合伙人执行,据悉,D的妻子持有甲公司100股股票,市值仅4000元。
(5)审计项目组成员F借职务之便按市价从审计客户中购买了10件其生产的产品,价款总计200元。
(6)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项目组成员E的姐姐在丙公司拥有经济利益,甲公司在丙公司也拥有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对项目组成员E的姐姐和甲公司都重大,且甲公司能够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1)至(6),逐项判断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第(1)项违反。如果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参与审计业务,当知道自己在未来某一时间将要或有可能加入审计客户时,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2)项不违反。如果审计客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评估服务,以帮助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或满足税务筹划目的,并且评估的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则通常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3)项违反。甲公司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由项目组成员计算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用以编制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分录,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4)项违反。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第(5)项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6)项不违反。项目组成员的其他近亲属在非审计客户(审计客户在该非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拥有经济利益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