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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7年发生的合理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用3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0-08-12

单项选择题 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7年发生的合理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用3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该企业计算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 )万元。

A.13

B.15

C.10

D.1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为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28万元,应该纳税调增=35-28=7(万元);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为200×2%=4(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4万元,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4=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200×8%=16(万元),实际发生18万元,应纳税调增2万元。所以总计应该调增7+6+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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