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甲以明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
来源 :焚题库 2017-09-19
中请。l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明天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甲申报到期债权2000万元,其中,欠款l 600万元,违约利息400万元;乙申报到期债权l 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丙申报债权l0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丁申报债权l 8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明天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甲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16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400万元;乙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丁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明天公司的控股股东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明天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明天公司重整。随后,丁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明天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明天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明天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明天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l 500万元。
10月10日,明天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
(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
(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
(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
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明天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5年5月,明天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明天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题: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甲、乙、丙和丁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请分别说明理由。
3、明天公司能否拒绝丁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请说明理由。
4、在重整期间,明天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明天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
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公告之日为1月21日,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月21日。
2、①对甲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甲可以就违约罚息申报债权。②对乙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③对丙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丙有权申报债权。
④对丁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中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必须申报。
3、明天公司可以拒绝丁的要求。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应
暂停行使。
4、明天公司的做法合法。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5、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批准重整计划。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是获得了本金的全额清偿,但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未得到公平补偿,因此,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6、明天公司不能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清偿的款项。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