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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白酒酿造公司,2020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633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2-01-26

简答题 某白酒酿造公司,2020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633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1170万元,已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20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公司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
(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180万元分别为:①取得境内从被投资企业的撤回投资,分配支付额超过投资成本部分的金额116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86万元);②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收益49万元,已在国外缴纳了15%的企业所得税;③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
(2)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非目标脱贫地区捐款80万元,已全额扣除。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公司予以补税所涉及的内容。
(1)计算投资收益中属于财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投资收益中属于应纳税的财产转让所得=116-86=30(万元)
[思路点拨]自2011年7月1日起,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分配支付额超过投资成本部分的金额属于会计上的投资收益,其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税法规定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接受捐赠应调增会计利润=50+6.5=56.5(万元)
(3)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会计利润×12%=(1170+56.5)×12%=147.18(万元)
实际捐赠额=80(万元)
实际捐赠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4)该公司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1170-86-49-15+56.5)×25%-220(已纳)+[49÷(1-15%)×(25%-15%)](境外补税)=1076.5×25%-220+5.76=5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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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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