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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

来源 :焚题库 2017-10-15

简答题 【2014年真题】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15%以内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幅大于15%时,超出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工程量减幅大于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
项目部在路基正式压实前选取了200m作为试验段,通过试验确定了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压路机碾压时先高后低、先快后慢、先静后振、由路基中心向边缘碾压。技术负责人当即要求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事件二:路基施工期间,有块办理过征地手续的农田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延误工期20d,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三:工程竣工结算时,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量变化情况如表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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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除确定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外,试验段还应确定哪些技术参数?
2.分别指出事件一中压实作业的错误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分别计算事件三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的费用。

参考答案:

1.【参考答案】确定路基预沉量值、确定压实遍数、路基范围内每层的虚铺厚度。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核考生对路基试验段施工内容的掌握情况,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路基试验段的作用和目的。本题是道补充题,考生应根据考试用书中路基压实试验段目的的论述,与背景资料中已告知的"确定了合适的压路机吨位和压实方式"相比较后,确定应补全的技术参数。
【考点解析】《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只规定石方填筑路堤在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段,对于填土路基未做出明确规定。一般地,路基填筑施工前,基本都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路基压实试验段的施工。修筑试验段的目的主要有:(1)确定路基预沉量值;(2)合理选用压实机具;选用机具考虑因素有道路不同等级、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工期要求等;(3)按压实度要求,确定压实遍数;(4)确定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5)根据土的类型、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选择压实方式。在石方填筑试验段还应测定控制石方压实标准的沉降差参数。
2.【参考答案】错误之处:先高后低、先快后慢、由路基中心向边缘碾压。应改为:先低后高、先慢后快、由路基边缘向中心碾压。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路基压实施工技术的相关内容,是一道改错题,这类题是案例题中经常出现的题型。一般地,需要改错的地方大多来源于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中容易被忽视的工程施工技术、施工操作程序、质量、安全等问题,或施工中习惯性的、不规范的错误做法等都是出题的来源。其涉及面也较广,要求考生在工程施工实践中,按规范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摒弃不良施工习惯。
【考点解析】首先考生应指出压实作业的错误之处,然后写出正确做法。切记在答题时不要忘了首先指出错误之处,以免丢分。路基压实方法主要有重力压实(静压)和振动压实两种。路基压实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压实原则:"先轻后重、先静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轮迹重叠。"压路机最快速度不宜超过4km/h;(2)碾压应从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边应保持安全距离;(3)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小型夯压机夯实,防止漏夯,要求夯击面积重叠1/4~1/3。
3.【参考答案】成立。工期延误由建设单位引起(非施工单位原因,非承包商原因)。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题目,这类题目的解题关键在于分清责任,虽然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而发生索赔等问题,但厘清产生问题原因的主体责任是首要的和关键的,解决索赔问题的原则是"谁过错,谁负责,谁赔偿"。
【考点解析】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主要涉及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三个主体的关系。由于导致施工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所以工程索赔也五花八门,包括工程上、管理上、不合适的指令、各类设施(土地)的提供等。在工程索赔中最重要的是保存证据,厘清责任。工程用地的征用与移交一般由建设单位按期提供,由于征地的补偿问题引起的施工延误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所以,本索赔成立。
4.【参考答案】借土回填费用:
25000×(1+15%)=28750mgpeOQI1nFN.png
30000-28750=1250mgpeOQI1nFN.png
28750×21+1250×21×0.9=627375元。
抛石挤淤费用:
16000×(1-15%)=13600mgpeOQI1nFN.png>12800mgpeOQI1nFN.png
12800×76×1.1=1070080元。
【解题思路】这道题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工程造价相关知识,背景资料中已经提示了工程造价的计量原则,关键是要正确地理解这些原则以免计算错误丢分。要正确解题,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背景资料的第一部分内容。
【考点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工程结算和工程合同相关知识。工程结算和工程合同密切相关,工程计量及工程造价的计算是工程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理解背景资料"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15%以内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幅大于15%时,超出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工程量减幅大于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是解题的关键。因此,首先必须判断"借土回填"、"抛石挤淤"两项工程量的变化是否超出了相关规定。
(1)借方工程结算:结算工程量比原工程量清单增加,应计算超出15%的量,该部分量所执行的单价与15%以内的(原单价)不同,即:
1)执行原综合单价的工程量:25000×(1+15%)=28750mgpeOQI1nFN.png;
2)增加量超出15%的量:30000-28750=1250mgpeOQI1nFN.png
3)计算借方项目造价:28750×21+1250×21×0.9=627375元。
(2)抛石挤淤结算:类似地,计算抛石挤淤造价时,结算工程量比原工程量清单减少,应计算减少是否超过15%,由于超过15%后全部工程量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即:
1)减少量在15%以内:16000×(1-15%)=13600mgpeOQI1nFN.png
2)判断是否超出15%:13600mgpeOQI1nFN.png>12800mgpeOQI1nFN.png
结算工程量减少超出15%;
3)计算抛石挤淤项目造价:12800×76×1.1=1070080元。
本题也可直接计算减少量变化率,再判断后计算工程造价:
1)减少率:(16000-12800)/16000=20%,已超出15%;
2)计算抛石挤淤项目造价:12800×76×1.1=1070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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