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B、C三个股东投资,于2011年3月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5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19-03-15
中在甲公司设立过程中.因A为某单位负责人,不愿意在公司登记文件中出现,于是与李某签订书面协议,由李某作为名义股东设立公司,由A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权益。但其后在甲公司经营过程中,A与李某经常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李某强调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记载登记的都是李某为股东,因此A不能享有出资人权利,只能接受李某对其偿还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A则强调自己与李某有约在先,李只是名义股东,自己已经履行了出资人义务,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诉讼程序,才理清了上述股东权益争议,并依法办理了公司变更股东的登记手续。
2013年6月,B股东拟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D,对此A股东投反对票,C股东同意。因此B将其股权转让给了D。
经过一段时间经营后,甲公司经济效益非常好,资产规模大幅度扩大,因此设立了董事会。
2014年3月,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报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该增资方案内容之一是8以一专利权作价认缴出资。在实施过程中,B先将该专利权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后经法院催告才办理该手续。
2017年2月初,一日本有限责任公司与甲公司洽商,准备通过认购增资的方式并购甲公司设立一汽车维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7年初,甲公司拟赴一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投资一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额为4500万美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在A与李某的股东权益争议中,谁能享有股东权益?A能否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B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D的程序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股东会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决议的表决程序应遵循《公司法》的何种规定?
(5)B认购增资部分的出资从何时开始享有股东权益?并说明理由。
(6)日本公司并购甲公司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否一定要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说明理由。
(7)如果日本公司并购甲公司之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适用何国的法律?并说明理由。
(8)甲公司赴海外投资应履行哪些手续?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2)①在A与李某的股东权益争议中,A能享有股东权益。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的,享有投资权益。②A可以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但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B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D的程序不合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股东会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B认购增资部分的出资从将专利权交付公司使用时开始享有股东权益。法律规定,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日本公司并购甲公司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不一定要经过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规定,举办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备案管理。
(7)如果中外双方因设立问题发生争议,应当适用我国的法律。法律规定,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专属适用中国法律。
(8)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不分限额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故甲公司的赴海外投资项目应由国家发改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