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生产企业于2018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经税务机关认定)。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
来源 :焚题库 2022-01-24
中(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1000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
(4)销售费用4000万元(其中广告费2200万元);财务费用400万元。
(5)管理费用2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7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6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600万元(其中通过省教育厅捐赠给某高校2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10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100万元)。
(7)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共计20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9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90万元。已知当年8月5日,中层以上员工对公司2年前授予的股票期权500万股实施行权,行权价每股8元,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每股1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20年利润总额。
(2)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利润总额=20000-10000-500+100-(4000+400+2400)-1600=1200(万元)
(2)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内据实扣除,20000×15%=3000(万元)>2200(万元),广告费可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准扣限额=20000×5‰=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70×60%=102(万元)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100=70(万元)
研究开发费用按照75%加计扣除,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75%=45(万元)。业务(5)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45=25(万元)
(4)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00×12%=144(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00万元。
公益性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44=56(万元)
赞助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业务(6)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6+100=156(万元)
(5)实际发生的2000万元工资薪金税前据实扣除。
员工行权时的股票期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8)×500=1000(万元)
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薪金基数=2000+1000=3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9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420=48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0×2%=6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60=9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49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0-240=250(万元)。工资、薪金和三项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480-90-250=18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200-100+25+156-180-100=1001(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50.25(万元)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