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
单项选择题 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
A.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登录查看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
相关知识: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