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甲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套房屋。某乙找到甲,欲出价70万元,甲拒绝。乙说“我有你接受请客送礼
单项选择题 公务员甲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套房屋。某乙找到甲,欲出价70万元,甲拒绝。乙说“我有你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甲当真,便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实际并无甲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B.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C.存在胁迫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本题中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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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