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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来源 :焚题库 2019-08-20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 (1)6月1日,甲公司与G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G公司设计甲、乙两种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设计项目需于2015年4月1日前完成,完成后由G公司进行验收;G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余款在该设计项目完成并经G公司验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G公司支付的合同价款的40%。至2014年12月31日,该设计项目完工进度为70%,实际发生设计费用2500万元,预计完成整个设计项目还需发生设计费用700万元。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 ②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 (2)10月30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A公司代销新型手机500部。甲公司对A公司的单位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3000元,单位成本为2700元。A公司对外的单位销售价格为3500元。代销合同规定,A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至12月31日,甲公司向A公司发出500部新型手机,收到A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200部手机。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0万元; ②结转主营业务成本54万元。 (3)11月1日,甲公司销售部与E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E公司销售CD型手机芯片1000块,每块销售价格为300元。每块成本为200元。同时,甲公司销售部又与E公司就该批CD型手机芯片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2015年2月1日以每块303元的价格将CD型手机芯片全部购回。商品未发出,货款已收到。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0万元; ②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0万元; ③未确认财务费用。 (4)12月9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16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2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核查,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F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同日,收到F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折让款项。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冲减12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8万元; ②冲减12月份的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6万元; (5)12月15日,与H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设备维修总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H公司验收合格,已发生成本50万元。12月31日,鉴于H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46.8万元(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②结转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6)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2015年起,分5年于每年年末收取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该设备成本为3000万元。假定销货方在销售成立日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甲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14年的会计处理是: ①确认长期应收款5000万元; 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 ③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0; ④结转主营业务成本3000万元。要求:判断甲公司上述6个交易或事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及其理由。(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事项(1):①不正确,正确处理: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500万元(5000×70%);②不正确,正确处理: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240万元[(2500+700)×70%]。理由: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事项(2):①不正确,正确处理: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500×0.3);②不正确,正确处理: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35万元(500×0.27)。理由:该事项的销售方式属于采用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因代销合同规定,A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因此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故甲公司应在发出商品时全额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照代销清单上受托方对外售出部分确认收入。事项(3):①不正确,正确处理:应确认其他应付款30万元(1000×0.3);②不正确,正确处理:不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0万元;③不正确,正确处理:11月和12月应分别确认财务费用0.1万元[(30.3-30)/3]。理由:甲公司向E公司销售CD型手机芯片,同时约定在以后期间以固定价格重新购回,其实质是以商品为抵押进行融资,因此收到的款项应当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当在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因此,收到的款项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回购价格30.3万元与原售价30万元之间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事项(4):①正确;②不正确,正确处理:不应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6万元。理由:非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冲减发生销售折让当期的销售收入和税金;销售折让是对售价的折扣,与成本无关。事项(5):①不正确,正确处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万元;②正确。理由: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实际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故甲公司应确认的劳务收入=46.8/(1+17%)=40(万元)。事项(6):①正确;②不正确,正确处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③不正确,正确处理: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万元;④正确。理由: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在发出商品时按未来应收货款的现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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