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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7年至20×8年与股权投资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20×7年1月1日

来源 :焚题库 2018-04-12

简答题 甲公司为我国境内注册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其主要客户在我国境内。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其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决算前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1)2014年6月1日,甲公司购人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117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8.9万元;发生保险费2.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2014年6月1日,甲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实际成本(计税价格)均为11.7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5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4年6月30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13.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①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1388.1

贷:在建工程1388.1

②甲公司2014年对该生产线计提折旧如下:

借:生产成本267.34

贷:累计折旧267.34

(1388.1-13.2)×2÷6×7÷12=267.34(万元)

(2)甲公司本期生产一批产品,产品成本120万元,预计售价和计税价格均为200万元。该企业将该批产品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15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库存商品120

(3)甲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起租13为2014年6月30日,租期为6年,按年每期期末支付租金225万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年利率7%。假设该租赁符合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P/A,7%,6)=4.7665,(P/S,7%,6)=0.6663。

在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1100

未确认融资费用25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350

(4)甲公司拟于2014年1月开工建造一栋厂房,于2014年1月1日借入两年期专门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为8%,并于当日发生专门借款支出1500万元,预计该项工程的建设期为1.5年。

甲公司的第二笔工程款项于2014年5月113支出800万元。假定闲置资金的月收益率为0.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卜:

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1500×8%×3+12-1500×0.52×3=30-22.5=7.5(万元)

借:在建工程7.5

银行存款22.5

财务费用30

贷:应付利息60

(5)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材料短缺在2014年7月1日~8月31日工程暂时停工,甲公司将该阶段作为暂停资本化处理,相关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要求:根据题中给定资料,逐项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事项(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新税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用(动产)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资产的成本。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并且,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在最后两年之前,不考虑残值。 

正确的处理:资产的入账价值=1170+2.5+11.7+5=1189.2(万元);2014年该资产计提的折旧=1189.2×2÷6×6÷12=198.2(万元)。 

事项(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企业领用购入的产品建造办公楼,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工程成本;因产品所有权没有转移,而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于企业,所以要按照成本价结转,而非售价。 

事项(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未来应付款的现值=225×(P/A,7%,6)=1072.46(万元)<1100(万元),所以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1072.46万元。因此,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1072.46万元。 

正确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 1 072.46

未确认融资费用 277.54

    贷:长期应付款 1 350

事项(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只与资本化期间有关,而不与资产支出挂钩。 

正确处理如下: 

甲公司第一季度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3000×8%×3÷12-1500×0.5%×3=60-22.5=37.5 (万元)。 

借:在建工程 37.5

银行存款 22.5

    贷:应付利息 60

事项(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20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两个月)不满足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故这段期间的借款费用不应予以暂停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 

正确的处理如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构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东方公司因原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虽然停工是非正常原因造成的,但因停工时间过短,没有超过3个月,所以不能暂停资本化,应当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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