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1月8日,乙企业收到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1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1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的撤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发出后、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本题中,乙企业1月8日收到甲公司要约作废的传真,而1月10日才收到要约的信函,因此,甲公司发出要约作废的传真是在要约的发出后,到达生效前发出的,依法属于要约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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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